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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长接话活动预告|省烟草专卖局咨询热点问答

2024-09-12 16:52 来源:省烟草专卖局、海南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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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服务体验,海南12345热线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开展专场接话活动,集中听取、解答社会各界、企业和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具体安排如下,欢迎您的参与。

一、接话时间

2024年9月13日(周五)上午9:00-11:00

二、接话领导

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云

各市、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人

三、参与方式

活动期间,您只需拨打12345热线,即可直通厅(局)长。当日来电人数可能较多,您也可通过“海南12345”热线网站(http://12345.hainan.gov.cn/)、“海南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参与。

四、当月预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1日

为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海南烟草市场监管经营许可证办理等相关政策规定,省烟草专卖局整理汇总12345热线咨询高频问题,给予权威解答。

Part.1

专卖基础知识

1.烟草专卖品包括哪些?

答: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其中,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Part.2

许可证办理方面的知识

2.卷烟零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新办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答:办证窗口线下申请、线上申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海易办等)。

4.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哪些材料?

答:(1)申请表;(2)营业执照;(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三沙市的零售市场主体如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目前海南省三沙市没有设立烟草专卖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因此,当前在三沙市范围内暂不受理审批新的卷烟经营许可事项。2012年三沙市设立后,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成立了金沙岛卷烟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三沙市卷烟市场供应。

6.残疾人等优抚对象办证有什么照顾?

答:残疾人等优抚对象办证优惠政策,由各市县烟草专卖局在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进行明确。各地对距离限制和优惠政策标准不尽一致,具体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烟草专卖局。

7.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店铺周边不予发放零售许可证,具体指多少米?

答:目前,全省各市县规定中小学校内部及周边50米之内、幼儿园内部及周边30米之内不予办证。距离的具体测量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8.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能否申办烟草零售许可证?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9.从事烟草进出口业务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经营烟草制品进出口业务,需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10.接手别人转让的门店,可否使用之前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不可以,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可以转让?

答:不可以。烟草专卖许可证只能在核定的范围内由核定的主体使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借给他人,更不得涂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

12.办理烟草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外承诺缩减期限的,以承诺期限为准。

13.连锁经营企业如何申请零售许可证?

答:各个分店分别向当地市县烟草专卖局申请。

14.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无法注册账号、系统提示验证失败等是什么原因?

答:如果营业执照是最近颁发的,可能需要等数据汇聚的过程。可以前往当地烟草专卖局办证窗口线下办理。

15.办理烟草专卖品批发企业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规定这里的“其他条件”是指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烟草公司。

16.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7.电子烟出口贸易需要办理什么许可或者资质?

答:如不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且不属于品牌持有企业,则无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根据《电子烟出口备案须知》,已获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是出口备案的主体,应当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及时完成出口电子烟产品的备案。出口贸易商应配合持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18.办零售许可证有什么费用吗?

答: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人索取办证费用,可以及时拨打12313、12345举报投诉电话。

19.办证进度从哪里查询办理进度?

答:如果是通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的,可以点击首页右上角“个人中心”即可查看申请事项的办理情况。如果是线下渠道申请的,可以打12313、12345热线咨询属地烟草专卖局。

20.个体工商户持有的零售证可以变更负责人么?

答:家庭经营形式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但变更的家庭成员应在共同经营的家庭成员备案名单中且具备申请零售许可的资格。

21.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体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在申请办理烟草证的最新要求?

答: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个体工商户,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视为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企业类型或组成形式,无需重新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

22.卷烟持证户可否申请增加电子烟经营业务?

答: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暂不受理已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市场主体申请增加电子烟零售许可范围。

23.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从核定经营地址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其他原因导致地址变化等,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

Part.3

市场监管方面的知识

24.准运证如何办理?

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调出方和调入方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业;(二)申请运输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三)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材料原件。

25.可以通过网络、微信等互联网途径售卖卷烟、电子烟么?

答: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26.可以在店前面摆放“抓烟机”吗?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抓烟机”本质是一种变相自动销售卷烟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27.茶烟生产经营有什么规定?

答: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如茶烟中含有烟丝或烟碱(尼古丁),依照卷烟有关规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如茶烟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28.申请种植雪茄烟叶需要什么条件?

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计划,根据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的原则制定烟叶种植规划”,种植雪茄烟叶应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

2.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名晾晒烟名录(2023年版)的通知》(国烟法〔2023〕61号)(以下简称“名录”),我省儋州市、临高县、澄迈县、屯昌县、琼中县、白沙县、昌江县、东方市、乐东县、五指山市等10个市县列入其中。在列入名录的市县种植雪茄烟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关于印发雪茄烟叶种植申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申请种植,申请相关条件有:

(1)申请人应为有意愿种植并符合条件的种植户(农户、家庭农场)、有关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

(2)申请人从事雪茄烟叶种植,应当向雪茄烟叶种植地所属辖区的市级公司或县级营销部提交种植申请和相关材料。

(3)申请雪茄烟叶种植,应当具备有保障雪茄烟叶种植生产必要的资金;有雪茄烟叶种植所需要的集中连片自有土地或租赁5年以上(含5年)土地,且土壤特性符合雪茄烟叶生产需求,区域生态良好,周边交通便利;能够组织或自有保障雪茄烟叶种植生产所需的劳动力;能够落实与雪茄烟叶生产相配套的晾房等设施;符合海南雪茄烟叶产业规划要求。

29.卷烟零售价格能否高于指导价?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卷烟作为商品,在不同地域范围内,因供求关系、经营成本等的不同,销售价格会有一定差异,烟草公司提供建议零售价。

30.邮寄烟叶、烟草制品是如何规定的?

答:邮寄卷烟、雪茄烟一次以两条(400支)为限,两者合寄限两条;邮寄烟叶、烟丝以5KG为限,两者合寄不超过10KG。

31.异地携带卷烟的限量是多少?

答:个人国内跨地市异地携带卷烟限量为50条。

32.个人入境携带限量的规定是多少?

答: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携带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其他旅客入境时,可携带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

33.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是怎么规定的?

答: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34.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是怎么规定的?

答:烟具不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超过90个。

35.进境携带电子烟是怎么规定的?

答: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ml。

36.从事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如何处罚?

答: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进口货物和专门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设备,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处货值金额等额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

37.向未成年人售烟怎么处罚?

答: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38.可以从其他店里购进卷烟卖么?

答:不可以,从其他店里购进卷烟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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