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组织起草综合性和职责范围内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组织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协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和标准体系。
(二)制定全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制度集成创新,组织实施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和示范案例推广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各市县建立营商环境共建共创共享机制。
(三)协调推进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规范、指导、监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在改革过渡期负责省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评估。
(四)协调推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督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推行智慧监管,统筹建设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分析、管理全省各级监管部门监管结果数据。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指导监督全省政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推动全省大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利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省大数据管理局的领导和监督。
(六)负责全省社会信用管理的综合协调、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开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建设、运营、管理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全省信用业务协同应用;推进全省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监管;组织开展诚信海南建设。
(七)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承担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制定分解、分析监测和督办落实;指导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参评城市做好指标体系建设和提升工作。
(八) 建设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体系,建立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营商环境体验员等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协调涉企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开展企业服务质量评价。
(九)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处理跟踪督办机制,协调推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汇总分析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基础性、共性事项,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指导监督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 12345 运行管理,推动各类服务热线优化整合,建立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十)承担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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