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24-00118 | 分 类:科技、教育 |
发 文 机 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 发 文 日 期:2024-08-13 |
名 称: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无 | 主 题 词:无 |
时 效 性:有效 |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相关重点园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职能部门工作效能。省科技厅统筹协调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省财政厅加强社会审计机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省税务局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涉税数据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培育,推动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局通过专利优先审查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尽快获得专利授权。
二、强化市县政府认定服务职责。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在培育、引进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作用,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积极申报认定。探索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推荐企业等工作委托给市县和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旅游先行区等重点园区。各市县及相关园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动服务,担当作为,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各市县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扩大科技型企业存量。鼓励各市县结合实际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技术创新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认定一批”的培育链条。
四、加强企业申报培训服务。各单位要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平台,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专家培训和企业辅导,推动评审专家、社会审计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及时、准确掌握政策。各市县要深入园区和重点企业,对申报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指导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自主知识产权挖掘与保护、相关政策解读等,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率。
五、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跟踪服务。各市县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监测评估,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跟踪服务,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持续创新活动,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及时指导企业做好重新认定。
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支持力度。探索拓展“创新券”支持范围,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各类科技企业,可申领“创新券”用于购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鼓励市县结合实际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通过数量较多、服务较好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机构给予奖补。向企业选派科技特派员,指导企业自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七、建立认定信用制度。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质量。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将承诺提供高新技术申报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纳入“白名单”,由聘请该机构的企业在申请表中填报咨询服务机构相关信息。向企业宣传虚假申报的后果,令申报企业能够正确看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树立良好的申报意识,不可存有弄虚作假之心,同时也要提高警惕,不轻信咨询服务机构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