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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2024-11-19 16:49 来源: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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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6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cx2024-013  

1.2、项目名称: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4、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120000.00元(大写:拾贰万元整

1.5、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120000.00大写拾贰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中对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 43206-2023)、《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GM/T 0116-2021)规定要求,对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海南)网站从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以及安全管理等层面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测评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通用测评

核查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算法、密码技术、密码产品和密码服务是否满足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密码应用技术测评

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测评、网络和通信安全测评、设备和计算安全测评、应用和数据安全测评,验证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是否达到相应安全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是否满足相应安全等级的保护要求。

(3)密钥管理测评

测评密钥管理各个环节,包括对密钥产生、分发、存储、使用、更新、归档、撤销、备份、恢复、销毁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策略制定的全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完成单项及单元测评结果判定。

(4)密码应用管理测评

从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四个层面进行安全管理测评,验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能够确保密码技术被合规、正确、有效地实施。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8、比选有效期: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且报名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如有)无失信记录【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比选文件。

2.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海南)”网站(https://xyhn.hainan.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10、报名单位须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未经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1、报名单位须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未经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应当经过国家密码局的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机构检测资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1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请于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

3.3、方式:现场免费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

法定代表人领取比选文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核验。

委托代理人领取比选文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112614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比选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比选文件。

五、开启

5.1、时间:2024112614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db.hainan.gov.cn)

7.2、在比选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比选文件

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PDF格式),随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可用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含盖章及签字),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

   话:0898-65865209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

联系方式:花先生

   话:0898-65323961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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